什么是永久居民旅行证件
生活在加拿大境外的不持有永久居民卡的永久居民,如果想要返回加拿大需要申请永久居民旅行证件。此种旅行证件通常签发为一次入境有效,有效期为60天。加拿大永久居民旅行证件(Permanent Resident Travel Document)签发给那些能够证明他们是永久居民并遵守永久居民居住责任的申请人(从登陆那一天算起5年内累计注满730天)。如果不能满足居住限制您的永久居民旅行证件申请有可能被拒绝,当然签证官也会考虑人道主义因素,已决定是否给那些无法满足居住现在的申请人签发旅行签证。永久居民旅行证件材料清单
1. “永久居民旅行证件申请表”(IMM5524)2. “教育和就业细节表(Education_and_Employment)”3. 照片,申请人及每位随行的家庭成员每人需递交两张相同的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彩色或黑白照片,背景为纯白色或浅色。相片外框大小为35毫米X 45毫米。4. 护照原件(申请人及每位随行的家庭成员)。每本护照须包含除最后一页外的至少一整页空白页、且护照必须在行程前至少六个月有效。5. 两份用中文写有申请人现住址的粘性贴纸(无需信封)。6. 以现金支付正确的申请受理费。受理费不予退还。7. 如有第三方人士帮助你准备此次申请,请填写代理人信息表(IMM5476E)8. 申请人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证明, 如:+ 永久居民的落地记录或确认函,若此文件遗失、被盗或被毁,请填写“郑重声明”并附于申请;若此文件为遗失或被盗,并请提供记录相应情况的警方报告;及/或+ 过期的永久居民卡: 若此卡遗失、被盗、被毁或从未收到,请填写“郑重声明”并附于申请;若此文件为遗失或被盗,并请提供记录相应情况的警方报告。9. 过去五年中所有旧护照。如无法提供已用护照,请提供解释。对于遗失或被盗护照,请递交记录遗失或被盗情况的警方报告。10. 如果申请人回答了申请表格第16项问题、并一直以来陪伴其身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普通法伴侣或父母(如果本人为22周岁以下子女),请递交以下文件:+ 此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在过去五年中的所有护照+ 结婚证书,若适用+ 孩子的出生证明及/或收养或监护文件,若适用+ 说明申请人所陪伴人士的身份的文件如果申请人的情况为一直陪伴身为加拿大永久居民的配偶、普通法伴侣或父母且其一直在加以外受雇于一加拿大企业,请同时提供文件核对表下一栏内注明的文件。11. 如果申请人回答了申请表格第17项问题、并一直在加拿大以外为某加拿大企业工作,或申请人回答了申请表格第16项问题并且一直陪伴在加以外为某加拿大企业工作的永久居民,请提供:+ 加方雇主出具的声明,说明:+ 签字官员的职务和头衔;+ 该企业依据加拿大或加拿大某省法律组建;+ 该企业在加持续运营;+ 该企业的性质及在加运营时间;以及+ 海外派遣或合同的详情(如派遣的时限、确认雇佣为全日制等。)+ 雇佣合同副本,包括起始日期、合同期限、收入及职位+ 雇主在加运营的证明文件(如公司章程副本、公司年报、公司的加拿大营业税税单、与此派遣相关的加拿大企业与海外企业之间的协议或合同等)+ 申请人为加方雇主履行在华全日制职责的证明文件(如申请人办公处所及申请人办公间的照片,工资单,销售协议等。+ 申请人为加拿大企业工作期间的所有税单原件。12. 如果申请人回答了申请表格第18项问题并希望申请基于人道主义及恩恤理由被考虑,请附上与要求保留永久居民身份相关的证明文件。更多信息请参见永久居民旅行证件申请指南的关于人道主义及恩恤理由一项。所有中文的文件必须附有英文或法文的翻译件。13. 16岁以下单独旅行的子女必须携带其未来负责人信息的书面文件。16岁以下只与其父/母一方进行旅行的子女,需要未随行一方父/母出具的同意其旅行的许可或抚养证明。无监护父母同行的子女需要其未随行父/母出具的同意其旅行的许可。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